流拍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玩号如做人,玩不起可以选择退出。既然玩了。就要做出点样子。为点小利而损失了信誉值得吗?另外,这件事,不是你说赔偿百分之二十就够了。拍家不同意赔偿,坚决要求完成交易的话,你必须完成交易,否则从严处理。我会通知拍家前来回复。 [quote]原帖由 [i]hereswait[/i] 于 2008-11-28 04:02 发表 [url=http://bbs.im520.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1219&ptid=347303][img]http://bbs.im520.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玩号如做人,玩不起可以选择退出。既然玩了。就要做出点样子。为点小利而损失了信誉值得吗?另外,这件事,不是你说赔偿百分之二十就够了。拍家不同意赔偿,坚决要求完成交易的话,你必须完成交易,否则从严处理。我 ... [/quote]
tbhandshake
[url=http://bbs.im520.net/viewthread.php?tid=142537&page=1#pid2986556]http://bbs.im520.net/viewthread.php?tid=142537&page=1#pid2986556[/url] 交易版规:
[b][size=4][color=#ff0000]五[/color][/size][/b]:关于拍卖
[b][color=#696969]4、[/color][color=#000080]拍卖不卖[/color]:[/b][color=teal][b][size=5]由于价格离自己心只价位有距离,有部分会员会说密码遗失,或者号已不在,此时竟拍者有权利选择理解对方,或者可要求拍卖方给自己相应的赔偿,赔偿为竞买价的20%(最低赔偿为100MB)[/size],多次拍卖不卖者警告处理,严重者封ID.
[/b][/color][color=teal][b]
[/b][/color] tbhandshake 超版不懂版规,好玩 [size=6][color=red]有权利选择理解对方,超版的意思。可以有权利选择不理解对方。要对方完成交易。否则封ID[/color][/size] [url]http://bbs.im520.net/viewthread.php?tid=346349&extra=&highlight=&page=2[/url]
是不是这个拍卖?已通知拍到的会员前来;是否完成交易的决定权在于他. [quote]原帖由 [i]┪尘封相守┡[/i] 于 2008-11-28 11:05 发表 [url=http://bbs.im520.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1933&ptid=347303][img]http://bbs.im520.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tbhandshake
[url=http://bbs.im520.net/viewthread.php?tid=142537&page=1#pid2986556][color=#002c57]http://bbs.im520.net/viewthread.php?tid=142537&page=1#pid2986556[/color][/url] 交易版规:
五:关于拍卖
[color=#696969]4、[/color][color=#000080]拍卖不卖[/color]:[color=teal][size=5]由于价格离自己心只价位有距离,有部分会员会说密码遗失,或者号已不在,此时竟拍者有权利选择理解对方,或者可要求拍卖方给自己相应的赔偿,赔偿为竞买价的20%(最低赔偿为100MB)[/size],多次拍卖不卖者警告处理,严重者封ID.[/color][/quote]
[quote]原帖由 [i]mamy[/i] 于 2008-11-28 12:02 发表 [url=http://bbs.im520.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2238&ptid=347303][img]http://bbs.im520.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tbhandshake 超版不懂版规,好玩 [/quote]
[color=red]版规两位都复制出来了?究竟是本人理解能力有问题了,还是两位没有理解版规的意思?我相信乐清会员解释的很清楚了吧?如果再有不清楚,欢迎加版主群询问!!![/color] [quote]原帖由 [i]hereswait[/i] 于 2008-11-28 20:25 发表 [url=http://bbs.im520.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5529&ptid=347303][img]http://bbs.im520.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版规两位都复制出来了?究竟是本人理解能力有问题了,还是两位没有理解版规的意思?我相信乐清会员解释的很清楚了吧?如果再有不清楚,欢迎加版主群询问!!! [/quote]
tbhandshake tbhandshake
此时竟拍者有权利选择理解对方:不要求对方赔偿
或者可要求拍卖方给自己相应的赔偿,赔偿为竞买价的20%:要求对方赔偿
貌似没看到对初犯者下狠手的版规
tbdaze
不知道是我理解错误,还是这位总版理解错误捏 [quote]原帖由 [i]┪尘封相守┡[/i] 于 2008-11-28 21:23 发表 [url=http://bbs.im520.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5859&ptid=347303][img]http://bbs.im520.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tbhandshake tbhandshake
此时竟拍者有权利选择理解对方:不要求对方赔偿
或者可要求拍卖方给自己相应的赔偿,赔偿为竞买价的20%:要求对方赔偿
貌似没看到对初犯者下狠手的版规
tbdaze
不知道是我理解 ... [/quote]
如果竞拍方坚决要求交易,而拍卖方就是不肯交易。你觉得对于这种不诚信行为,是不是该严惩了?别事情到自己身上了就想到这方面了。没到自己身上就想法设法挑毛病。
另外,我想告诉你,请看此帖[url]http://bbs.im520.net/thread-292509-1-4.html[/url]四楼
本来此会员就是上次教官处罚时遗漏的。原因是因为其推荐人改名次数过多。昨晚我联系了教官。说明确实是遗漏了。你觉得该不该严惩了?
换句话说,如果那名竞拍方是你。依你的脾气,我想你是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一定要讨个说法的吧???????如果遇到这样的会员,你觉得如果我们不处罚这种不诚信行为,换作是你,是不是该闹到天翻地覆了? 我已经和买家说了,如果买家认为亏了,这个拍卖的号码可以不卖我的(这个号码我认为值得8000M的);
另外卖家也许是新人,对拍卖的有关规定把握不好,我已经告诉他了,[color=Red]先不要慌卖号码,先学习一下如何卖号码才是重要。号码卖了底价,不是论坛的问题,是卖家自己的问题。[/color]
对于拍卖的号码,我看在卖家是新人的份上,放弃交易的权利以及放弃索赔20%的权利。
人都要犯错误,如果强制某个人做其不喜欢做的事情,也是犯错误的,互相理解,论坛需要和谐。
[[i] 本帖最后由 winder 于 2008-11-28 22:14 编辑 [/i]] 不错 10楼的小兄弟值得学习 论坛献束小红花给winder吧 tbsmile 交易区版规有明文规定,拍卖不买或不卖,还有认为拍的价格过低而拒绝交易,应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其他的如是危险人物推荐或其他什么原因的我不知道,也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
今天我是就事论事而已,没其他什么原因
还有我个人什么脾气或其他的,都要受论坛版规的约束,这个问题我不谈,呵呵
如得罪领导的话,请多包涵,本来是看到2楼没按版规的处理就多说了几句,哎。。。 [quote]原帖由 [i]┪尘封相守┡[/i] 于 2008-11-28 22:20 发表 [url=http://bbs.im520.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6133&ptid=347303][img]http://bbs.im520.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交易区版规有明文规定,拍卖不买或不卖,还有认为拍的价格过低而拒绝交易,应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其他的如是危险人物推荐或其他什么原因的我不知道,也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
今天我是就事论事而已,没其他什么原 ... [/quote]
要低调啊,沉默是金,说话是银.tbsmile http://bbs.im520.net/viewthread.php?tid=346519&highlight=
http://bbs.im520.net/viewthread.php?tid=347525&highlight=
楼主在如上帖内对本站某管理人员作出了质疑并对本站站长进行了挑衅和侮辱并声明不再登陆此帐号我更愿意认为这是您不理智的气话,既然您并不想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解答您的质疑和更好的来解决问题,只要您愿意这样,那么我可以满足您的要求,在
此之前给您三天的时间提出您的质疑来维护您认为的您本身应有的权益. 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会更好理解的:卖家没有说“号码的密码错误了,无法完成交易”这样的借口,说明最好理解也做有说服力的借口,说明卖家也是老实人。
如果我一定要完成这次交易,就有 强买的 味道了:卖家不高兴,我为了完成这次交易要费口费舌也不高兴;
选择结实这次明显不等价的交易:卖家高兴,我也没有什么。
有的时候卖家发帖子卖号码,对于某些价钱明显写错误了号码,大家都能理解,对于这样的拍卖,明显的与市场价钱不相符的拍卖,大家也应该很容易理解的。
规矩是死的,执行规矩的人是活的,严格执行规矩 要分事 对待,不要只按照 套用规矩来对待事情。
这个帖子里的好多会员都是从安兴过来的,看到IM到有今天这样的发展,应该珍惜,理解到这里交易的每个会员,在这样的环境里,大家都还在坚持 QQ 交易,真的不容易。 [quote]原帖由 [i]┪尘封相守┡[/i] 于 2008-11-28 22:20 发表 [url=http://bbs.im520.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6133&ptid=347303][img]http://bbs.im520.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交易区版规有明文规定,拍卖不买或不卖,还有认为拍的价格过低而拒绝交易,应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其他的如是危险人物推荐或其他什么原因的我不知道,也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
今天我是就事论事而已,没其他什么原 ... [/quote]
你并无得罪我,我也不会为这点小事而觉得被谁得罪了。如果这种事都要气。那我一天光工作
都受不完的气了。至于你说的问题。
第一,我在回复这帖前,已经PM告知其是骗子推荐的,早该降为正式会员了。但事情毕竟遗漏了这么长时间了。
不过,如果在这个案件上,他的行为有损诚信的话。管理层有权考虑补加给其上次应得的处罚。但如果他在这件事上显示出自己的诚信行为,我想论坛欢迎诚信交易的会员。上次的处罚可以既往不究。
第二,也可能我说话确实带了不少情绪,再次对您道歉。但本人也只会就事论事。不会融入任何成见在心中。可能最近工作上的烦心事多,确实在处理问题是语言上有不少过失了。也可能得罪了不少人。也请大家包涵。毕竟管理层也是人! tbloveliness 支持IM大家庭!!偶爱IM 我就来看看,不发表意见了。。tbshy tbhandshake 名银很多 偶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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